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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牲畜耳标技术规范(修订稿)〉〈牲畜电子耳标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办牧〔2021〕3号)的要求,为加强畜禽标识管理,确保追溯体系有效运行,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我局决定采购猪耳标150000枚。通过向******公司、**迈天****公司、******公司询价,经我局研究,拟确定******公司为**区2025年牲畜耳标采购项目供应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股
联系电话:0768-****750
地址:**区**大道**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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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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