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公司
******公司
**县****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蓝坊镇灾毁修复工程,****改革局以蕉发改投审〔2025〕31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501-441427-04-01-616657,建设单位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上级拨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取该项目的施工单位,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对峰口街受损木栈道进行拆除,并修建约190m沥青混凝土路面,改建约215m护栏;****政府后约30m河床进行清淤,修建约33m混凝土挡墙、约125㎡压膜路面;(三)修复**村横岗子原有陂头,周边河道清淤约2900m3,修建约50m园路毛石挡土墙;****小学周边修建三处混凝土挡土墙,长度分别约为8米、11.2米、46米;****村委周边约50m河道两侧护岸修复,毛石回填约221㎡。
2.2 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招标控制价(概算审定价):****364.81元
2.4 工程地点:**县蓝坊镇峰口村、石湖村、**村、程官村
2.5 建设工期:60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按实结算(套用中标下浮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根据《****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24年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建设部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信誉承诺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 3 月 27 日9时至2025年 4 月 1 日17时(**时间,下同)到******花园二期89号店(****)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 4 月 2 日15:15时 至 2025年 4 月 2 日15:30时,提交到******花园二期89号店(****)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花园二期89号店(****)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确认
贵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按规定的格式(见附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
办公地点: **省**市**县蓝坊镇峰口街1号
联 系 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2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办公地址:******花园二期89号店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电话:0753-****595
日期:2025年3月26日
附件:确认通知格式
确认通知
****、****:
我方已于2025年 月 日收到你方2025年 月 日发出的**县蓝坊镇灾毁修复工程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填 参加 或 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 (盖章)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