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关于******社的通知》精神,******社服务体系,实现中、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搭建构建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重要桥梁,******社高质量发展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公开******社服务中心(下称“服务中心”) 承接主体1个,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中心的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承接服务主体具有较******社(联合社)或涉农服务企业;
(二) 承接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熟悉《中华人******社法》、《******社示范章程》、《****联合社示范章程》等相关法律和章程,******社注册登记、年审、财务、金融保险、项目申报、运营管理等知识。
(三)服务主体在**市**区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完善的办公配套设备,有4名以上专职人员,服务队伍人员有一定文化素养,有农业相关经验和技术**,能******社良性经营发展
(四)服务主体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上墙,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
(****农业农村局****中心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中心任务的主体申报,在2025年4月3日前****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指导股。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营业执照、银行账户信息、法人代表身份和学历证明、2024年度财务报表、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或属于服务主体资产的相关证明)、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等。
(二)评审。区农****小组对服务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
(三)公示。遴选结果****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签订服务合同。由区农业农村******社服务中心承担主体,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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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