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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经对****钟国灵酒坊(个体工商户)、****永香粮油店(个体工商户)和********油厂现场核查验收,基本符合验收标准,拟发放《**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依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或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管理局提出,我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核发(延续)登记证。
****管理局地址:****教育路311号,联系电话:0763-****737,电子邮箱:****@163.com
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生产地址 | 负责人 | 食品种类 |
1 | ****钟国灵酒坊(个体工商户) | ********小组23号(住改商) | 钟国灵 | 白酒(固态法,纯粮食酿造) |
2 | ****永香粮油店(个体工商户) | ****百乐街37号附2号 | 梁** | 花生油 |
3 | ********油厂 | ****龙腾街23号之二 | 刘神玉 | 花生油 |
****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