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拍卖/挂牌交易 | |||
其他 | 公告中 | ||
******市**区樟市河、**河清淤工程项目樟市河段胡屋村19587.3m3清淤可利用料 | ****-02 | ||
2025-03-26 09:30 | 2025-04-07 17:00 | ||
2025-04-08 15:00 | 2025-04-08 16:00 | ||
150000 元 | 2025-04-07 17:00 | ||
按总价 | 无 | ||
655300 元 | 1000 元 | ||
2025-03-26 09:30 | 2025-03-31 17:00 | ||
无 | - | ||
**** | |||
**** | ****943 | ||
标的物转场清运时限:自成交之日起100天内完成标的转场清运工作。如转场清运实际时间(含前述的100天内)超出原堆场租赁合同期限,按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折算月租金标准,以月为单位,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超期的堆场租金。 成交结算相关费用: (一)买受人须承担的费用 拍卖成交价款、场地费、测量费、评估费、**税、增值税等交易税费、拍卖佣金及后续加工、运输、场地保管、中转清运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注:场地费、测量费、评估费、**税、增值税等交易税费、拍卖佣金及后续加工、运输、场地保管、中转清运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包含在成交价内) 1、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胡屋村堆场履约保证金15万元)、拍卖佣金由竞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银行****拍卖行一次性付清。 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5%计收,拍卖佣金不包含在成交价内。收款账户信息:(户名:****,账号:447********009467,开户行:****银行**支行)。买受人付清款项后,拍卖公司仅提供拍卖佣金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2、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向委托方指定账户支付胡屋村堆场场地费。场地费用(租金)均不包含在成交价内。费用明细详见拍卖会参考资料。 3、测量费、评估费由买受人****指定帐户。费用明细详见拍卖会参考资料。 4、买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区税务部门缴纳成交金额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增值税等税费),****税局可直接开具****税局前台办理,如有困难需要由委托方代开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逾期未付清所有款项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如履约保证金不足支付尚欠款项的,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足,委托方及拍卖人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规则 买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须在买受人按规定时间内清运完成并缴清全部款项及交易税费后,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经委托方验收同意后,七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 履约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以下条款: 1、承诺在缴清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费用的缴款凭证与委托方办理成交标的的移交手续并签署《移交表》,买受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后需自行对标的进行管理,委托方不再保证标的完整性。 2、买受人自签署《移交表》的当日,委托方将拍卖标的按堆放现状整体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后需自行聘请相关安保人员对标的进行保管,并且承诺在转场清运时限内将成交标的转场另行堆放保管,以上堆场清运完成后均需恢复暂存放清淤可利用料场地的原标高。 3、堆放点周边的**关系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自行承付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买受人在清运过程中不得对周边环境、道路造成破坏、不得影响道路路基,弃料及时运抵河**妥善处理、不得阻塞河道、影响行洪安全、不得超越本次交易范围获取河砂石。 如买受人在转场清运过程中对周边环境、道路造成破坏的,须对破损道路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支付。 5、买受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规定,如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转场清运期间买受人须在转场工作时间内自行在堆场及各转场出入口配备安全员保证作业安全。如因买受人原因在转场清运期间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等情况,均与委托方、拍卖方无关,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所有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7、买受人未按以上规定缴交相关款项的,或有违反以上条款或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拍卖标的无法按时完成转场清运的,视其为违约和弃标,买受人所交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保证金)转为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违约金在扣****财政所有。逾期未转运完的清淤料将收回,由委托方另行对外公开拍卖。 8、如遇特殊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特殊恶劣天气原因等)而须延时完成转场的,须在转场清运时限到期前1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申请,获得委托方批准方可**,**时间由委托方确定。因延期清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19587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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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T00:00:00.000+0800 | **德众****公司 |
受委托,我司将对******市**区樟市河、**河清淤可利用料(第四批)总方量为136895.6m3(先整体后分拆拍卖)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方式:网上竞价。
看样时间:2025年3月26-31日;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网上报名时间:有意竞买人自2025年3月26日上午9时30分起至2025年4月7日下午5时前均可通过**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公司的资格审核。
缴纳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在2025年4月7日下午5时****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不建议其他转账方式:含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现金存入等,以免影响后期退保)汇入**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自动生成的子账号,以到账为准,逾期视为无效。
确定竞买人竞价资格方式: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到账后,**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自动给予竞买人竞价资格。
拍卖开始自由竞价时间:整体拍卖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9:30至10:30,分拆拍卖时间:2025年4月8日下午15:00-16:00,当整体拍卖成交后,则分拆拍卖自动终止。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
竞买人资格、标的物详情等详见《拍卖须知》和《拍卖会参考资料》,具体资料可向我司索取,或浏览**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网址: 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有意竞买人须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跳转至**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ythpt.****.cn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交易竞拍等操作。(具体操作可查看“竞买人操作指南”,竞买人报名后遇到报名资****公司电话:0751-****943,其他技术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751-****65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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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