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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具**市**镇河头村地块四十八商业用地(零售商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前网上公示
我局收到**市****经济**社关于一宗用地规划条件的申请。经核查,该宗用地位于**市**镇河头村,面积241.21平方米,为商业用地(零售商用地),已取得《关于**市2023年度第三十五批次集体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批复》(**建用字〔2025〕12号)。符合《**市**镇峰林晓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英府函〔2022〕104号)。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批前网上公示,征求相关利益关系人的意见。
项目位置:**市**镇河头村
二、公示日期: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2日(共10个自然日)
三、公示内容:批前项目用地规划条件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人民政府网
五、咨询电话:0763-****957
凡是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或书面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按程序出具上述地块的规划条件,本公示不代表我局已批准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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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