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绿色**化综合利用项目技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绿色**化综合利用项目技改工程
项目地点:**市**市苹塘镇****公司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位于**市**市苹塘镇****公司,项目投资142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275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包括一般废弃物(含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及技术服务,技改完成后增加年处置一般固体废物12.5万吨。项目定员36人,年工作日330d,每天3班,每班工作8h,均在****公司内食宿,依托****公司现有食堂宿舍楼。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有关规定,2024年5月,****委托****编制完成《****绿色**化综合利用项目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2024年5月31****环境局《关于****绿色**化综合利用项目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审[2024]14号)批准建设。该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境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申请环保验收。
2024年9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5300MA54J13Y3L001V,有效期限:自2024年09月29日至2029年09月28日止),并于2025年2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编号:****)。
2025年2月进行调试生产后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22日至2025年04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生
联系电话:189****544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