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镇厨余垃圾**化处置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市****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能够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意见,使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以提高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1、项目名称:**镇厨余垃圾**化处置项目
2、建设地点:**省**市**镇双龙北路8号
3、建设性质:**
4、建设规模和内容:采用**虻处理厨余垃圾技术,日处理厨余垃圾5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镇双龙北路8号
联系人:孟工
电话:137****7903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市****公司
地址:**省**市塘厦镇宏业北路148号707室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5****2643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com/s/1CxfTacol6FAu0hTiIPiwQw
提取码: r9t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按以上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人电子信箱,或信函邮寄,或电话告知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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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