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位于**省**市常平镇李湖创业路16号2栋103****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 114 度 1 分18.931秒,北纬:22 度 57分15.747秒)社会信用统一代码:****1900MA4WH11K9X。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项目主要从事粉末涂料的加工生产,年生产粉末涂料400吨。项目于2024年05月16****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2455号)。
建设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05月18号开始建设。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处理设施已经于2025年09月18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肖勇
联系电话:136****0171
电子邮箱: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网上公示照片
3、污染防治设施的照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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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