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项目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一)澄清事项:《第三章 供应商选择 》 澄清内容如下:
1、原文为
5.1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自身因响应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2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5.2.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各包组中标人的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计算各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单个项目的中标服务费累计最高限额为30万元,详细收费标准参见5.2.5。
5.2.2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5.2.3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支付。
5.2.4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5.2.5收费标准按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及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80%执行,单个项目累计中标服务费最高限额30万元,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 | … | … | … |
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本次招标为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服务类计费标准收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
例: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80%=5.56万元
修改为:
5.谈判费用
5.1不论招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自身因响应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2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5.2.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人民币 5000元收取。
5.2.2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5.2.3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支付。
三、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省**市寮步镇曲岭一路85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0769-****8227
采购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省**市**街道冚下工业二街2号
联 系 人:袁小姐
电 话:0769-****2081
采购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采购文件执行。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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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