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面向市场询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农作物品种试验项目—农机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11.82万元。小型收割机9.82万元,碾米机2万元。
(四)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服务项目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小型收割机 | 主要功能:适用于水稻区试小区机械化收割。 需满足的要求:(1)机体外形尺寸:宽度≤2米。 (2)基本性能:全喂入式,喂入量≥0.8kg/s;行走装置为履带式,在湿软田地能稳定作业。作业效率≥0.1hm2/h。 (3)动力配置:柴油发动机,功率≥10kW,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4)安全标准:配备紧急制动装置,通过农机安全认证。 | 2 | 台 |
2 | 碾米机 | 主要功能:谷物脱壳。 需满足的要求:(1)加工能力:每小时处理量≥200kg稻谷。 (2)功能要求:支持多级碾白,米粒破碎率≤3%。 (3)能耗标准:单位能耗≤8kW﹒h/吨稻谷。 | 1 | 台 |
(五)询价发起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农机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文件。(需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询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填写《农用机械报价单》(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通过扫描电子版报送或现场提交,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报价内容:
(1)总报价:包含2台小型收割机及1台碾米机的含税总价(人民币)。
(2)交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送达指定地点的具体天数。
(3)售后服务:质保期(≥1年)、维修响应时间及配件供应承诺。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含运输、安装、税费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按供应商报价最低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询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林先生 0750-****003/134****5602
报价投送地址:**市**区会城街道**村大三路
附件:农用机械报价单
采购单位:****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