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我区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 | **** |
项目名称: | ****厂房建设项目 |
项目位置: | **市**区勒流街道中部产业园产业大道以西2号 |
申报类型: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改扩建、临时建(构)筑物 |
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宗地号:****)规划使用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6666.67㎡,本次报建建基面积3688.4㎡,建筑面积23589.34㎡,计容面积23330.1㎡,最大建筑高度44.93m,建筑层数地上最大7层。该项目建筑密度55.33%,容积率3.5,绿地率10.03%,小汽车位停车位71个,非机动车停车面积177.16㎡。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基本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详见附图,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17日 至 2025年03月26日
公示期间,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书面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信件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如申请举行听证会的,应在公示******局**分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意见收集电话: | |
业务咨询电话: | ****3983 |
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分局镇街管理所
媒体公示:/
******局
202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