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权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市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的通知》(河市监知保〔2025〕16号)要求,我局对受理的3个项目10份申报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形式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3月2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地址:**市**区**东路商务小区****811,联系人:叶浩波,电话:0762-****100,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2025年**市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形式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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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
附件
2025年**市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
形式审查结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形式审查结果 |
1 | 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及行政裁决效能提升项目 |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2 | **市****事务所(普通合伙) | 通过 | |
3 | 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和专用标志使用项目 | **创智知识****公司 | 通过 |
4 | ****协会 | 通过 | |
5 | ****研究会 | 通过 | |
6 | 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 | ******公司 | 通过 |
7 | ****公司 | 通过 | |
8 |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市海科知识****公司 | 通过 | |
10 | **市****服务中心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