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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5、6号机组海工护岸及取水工程
钢护筒运输船租赁服务采购招标文件补遗公告
关于我司2026年3月9日发出的******项目5、6号机组海工护岸及取水工程钢护筒运输船租赁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FHG-2025-HCB-002)做出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运输钢护筒总根数由106根调整至120根,长度在20-28m之间,明确一阶段运输服务时间为2025年4月-2025年7月,运输次数为6趟;二阶段运输服务时间为2026年1月,运输次数为2趟。总运输趟数为8趟,乙方提供的船舶运力水平应不低于平均水平,请乙方根据自身**情况明确报价船舶规格型号,具体运输时间以甲方施工指令为准。
2、根据甲方需求,存在小批量运输的可能性,需用小规格船只及路上运输的方式,故乙方应根据具体需求协调相关**。
3、根据施工调整,调整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格式如下:
投标报价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单趟最多可运输护筒支数 | 单趟运输时长(含装卸) | 运输内容 |
1 | 趟 | 8 | 1.8米直径钢护筒120根,单根长度20-28米不等,分两阶段运输 | |||||||
2 | 陆上运输(**-**) | 根 | 1 | 不列入总价,作为评标因素 | ||||||
船舶超期费用(元/天) | 不列入总价,作为评标因素 | |||||||||
合计 | ||||||||||
合计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税率为 ) |
报价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25年 月 日
4、除上述调整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补遗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请各投标单位确认施工条件要求,及时调整**响应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售标结束时间由2025年3月14日10:00更改为2025年3月17日10:00。
以上澄清带来的不便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183****4337。
**项目5、6号机组海工护岸及取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5年3月14日
1 | 补遗公告.pdf | 下载 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