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线线路配电工程项目 |
澄清 |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外线线路配电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1、原文为:招标文件第23页“5.2.1.11 投标格式中(5)根据《****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详见投标格式五,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本项目暂未发现危大工程。投标人可以投标时补充完善可能存在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澄清为:“(5)根据《****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详见投标格式五,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本项目暂未发现危大工程。投标人可以投标时补充完善可能存在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原文为:招标文件第3页“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外线线路配电工程项目****改革局以吴发改投审[2024]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
澄清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外线线路配电工程项目****改革局以吴发改投审[2024]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更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公告有矛盾之处,以此澄清公告为准,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