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典型镇建设项目(林头镇)施工监理 |
补充公告 |
关于恢复“**市**区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典型镇建设项目(林头镇)施工监理 ”招标投标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市**区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典型镇建设项目(林头镇)施工监理(项目编号:****)于2025年 02 月14 ****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文件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澄清及补充修改:
1、招标文件 第39页 监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现修改为:
项目 | 基础分 | 分项内容 | 要 求 | 得分 | |
总计 | 单项 | ||||
业绩 | 12 | 12 | 监理业绩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过的工程监理项目:1.投资额(或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监理业绩的,每项得4分;最高得12分。2.投资额(或工程造价)5000万至1亿元(含)监理业绩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注:本项最高得12分。监理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注明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 |
拟投入监理人员机构及人员 | 6 | 6 | 监理人员综合素质 | 1、投标人拟投入总监或总监代表中任意一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注:①人员附证书、证明材料近3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职称证、注册证为电子证书,提供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 |
2、除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外最低配置要求的监理人员中,每有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加1分,最多加3分。注:①人员附证书、证明材料近3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职称证、注册证为电子证书,提供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 |||||
荣誉 | 4 | 4 | 荣誉 |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监理项目获得(1)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2)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注: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证书颁发单位须是建设行****行业协会****协会****协会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https://xxgs.****.cn/gsxt/newList) | |
信誉 | 7 | 7 | 信誉 | 1.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1) 获得3次或以上评为“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3分;(2) 获得2次评为“A 级纳税人”称号的,得2分;注: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本小项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必须在“****总局网站”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为准。被评价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公司****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及管理关系)的评价结果不予认可。****总局网站“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http://www.****.cn/index.htm!)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 |
2.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除上述3个体系认证证书外,还具有有效的其他认证体系证书,每增加一个加1分。说明:本项最高得4分。注:企业管理体系需提供官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查询结果截图,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计分。 | |||||
企业资质 | 1分 | 1分 | 资质 | 投标人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得1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得0.5分。其他不得分。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如资质证书为电子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说明:
1、以上评分涉及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投标人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证书为电子证书,提供彩色打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获奖业绩(根据具体招标项目专业对应奖项):国家级奖指金杯奖、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金质奖、银质奖等;省级奖指省级优良样板工程、省级建筑工程优质奖、省级双优工地等;市级奖指市级优良样板工程、市级建设工程优质奖、市优良样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子项”中的各奖项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分。日期以发证日期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现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 3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交易中心项目日程安排为准。
3、在 2025 年 3 月 7 日前开具投标保证金包含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仍然有效,考虑到可能有部分投标人为外地企业,无法及时变更投标文件中的编制时间和外封套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中的编制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7 日的和外封套的投标截止时间填写为2025年 3 月 7 日 09 时 30 分的,可不作修改,亦可参加本次投标,造成潜在投标人的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4.原已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并可在新的投标登记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投标登记资料,未投标登记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登记。
其他内容不变,如有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产生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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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