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片区三)工程总承包(EPC)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坦沙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区“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片区三)工程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市**区“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片区三)工程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省**市**区 |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金****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省“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资金****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省“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以2024年中央1号文件指导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推进**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100条农村的基础设施补短板,联农带农,促进共同**。主要建设内容有:1、道路提升改造85km,市政排水管网改造100km,典型村示范点建设项目;2、乡村基础设施综合整治改造100处;3、****基地及农业产业服务中等改造100处,河道生态提质改造及房屋提升;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绿美提升改造、乡村公共设施改建,农业产业基础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本项目可分阶段分片区实施(具体规模以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等资料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保修期修复任务。本次招标确定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①配合各专业报建、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工作;②配合由甲方组织的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③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消防、道路改造、市政供水(不含外水)、排水排污、园林绿化、燃气、强电(含外电)、弱电(含智能化等)、室外广场、停车场、通讯、交通设施和标识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④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2)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内容包括:软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环保节能、照明、市政、污水处理、永久用水用电工程等施工。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②配合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和对数工作。本项目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预算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承包人需配合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和参与造价咨询单位组织对预算进行的对数工作。 ③负责办理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复函)、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及通邮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的费用; ④协助做好发包人各项检查及工程筹备等工作; ⑤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消防维保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零隐患、零事故; ⑥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工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工期(交货期) | 14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A和B资质:A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B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事务所资质;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4、**省外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性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自行****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n/)网站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电子****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缴交资料费人民币1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2-20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3-02 0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3-14 11: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相关的公告或通知。 |
开标方式 | 线下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3-14 11:30:00 开标地点:****中心 07开标室(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心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区水东街道人民路9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8-****939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市油城十路2号大院3号1102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赖工 | 联系电话 | 0668-****235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8-****719 |
发布责任人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方式,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招标公告日程安排);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因投标人原因或其他因素造成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中心网站”答疑专区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中心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交易中心《关于开通全流程在线异议功能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在线异议方式。具体操作详见“****公司****交易中心)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4.开标时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公司****公司为其购买2024年11月至2025年01月的社保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场做签到工作,开标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和电子保****银行保函原件或保险保函原件(****银行转账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投标人采用现金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完成投标登记后将投标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导致投标保证金未****交易中心数据库显示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具体操作****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5.定标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标人另行告知。 6.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