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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7日,****地质局****大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变更的申请,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部关于修改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部令第62号)和《自然**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部令第5号)的规定。
我****地质局****大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变更的申请,原单位名称:****地质大队,变更后单位名称:****地质局****中心。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地矿科反馈,反馈意见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生
通讯地址:**省**市**区长平路101号
邮政编码:515000
联系电话:0754-****7145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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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