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辅城坳利益统筹一期一批项目拟申请临时用地位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现依据《**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政府第145号令),将项目申请选址占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21版)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基地辅城坳利益统筹一期一批项目拟申请临时用地位于**市**区**街道惠华路附近,使用单位为深****公司、******公司,临时用地面积分别为2449.76平方米、2999.82平方米、2906.45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基地辅城坳利益统筹一期一批项目01-01-01地块拟申请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205.64平方米,拟申请占用2年;01-05地块拟申请临时用地全部位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占用面积为2999.82平方米,拟申请占用2年;01-09地块拟申请临时用地全部位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占用面积为2906.45平方米,拟申请占用2年,具体详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
地址:**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办事处
地址:**区**街道**大道309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街道惠华路附近
(四)网上展示
1.******局网站
网址:http://pnr.****.cn
2.****网站
网址:http://pnr.****.cn/lg/
(五)**商报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开发利用科706室,赵工;联系电话:0755-****8682;并在信封上注明“****基地辅城坳利益统筹一期一批项目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ggljkflyk@pnr.****.cn,邮件标题请按“****基地辅城坳利益统筹一期一批项目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5日。****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基地辅城坳利益统筹一期一批项目临时用地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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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