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下坪环境园申请办理**区**河街道宝洁路27号**市下坪环境园生产管理用房项目的规划确认文件。经查,该项目涉及占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政府第145号令,2013年修订版)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确认有关内容及占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关于规划确认
**区**河街道宝洁路27号**市下坪环境园生产管理用房项目位于**区**河街道宝洁路27号,本次规划确认1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025.27平方米,全部位于地面以上,功能为市政公用设施配套管理用房。规划确认仅对建筑功能、面积等予以确认,不作为权属证明文件。
二、关于占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
**区**河街道宝洁路27号**市下坪环境园生产管理用房项目全部位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总建筑面积3025.27平方米,建筑功能为市政公用设施配套管理用房。
三、公示情况
本公示及示意图将在项目现场(**区**河街道宝洁路27号)、****(**区**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局网站(http://pnr.****.cn/)、****网站(http://pnr.****.cn/luohu/)以及**特区报同时进行公开展示,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23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区**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公示示意图
2.占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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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
(联系方式:毛工,0755-****6211、0755-****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