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发改投审〔2025〕3号
****关于**县乌塘镇美丽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县乌塘镇美丽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乌府函〔2024〕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乌塘镇辖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为占地面积94972平方米,建筑面积430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和标识系统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3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8312.87万元,其中:工程费6565.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1.46万元、预备费615.77万元。项目所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国债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资金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照批准的估算总投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限额设计,并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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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21号)、《**省实施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并必须选择有相关资质的正规单位进行服务。勘察、主要设备、重要材料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由你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是否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