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台城南新区**大道东延线(**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 |
澄清 |
关于《**市台城南新区**大道东延线(**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通知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P31“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监理公司信誉”的评审标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曾获省****协会颁发的“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得2分,****协会颁发的“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得1分。本项最多不超过2分。修改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曾****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类、先进类企业(单位)荣誉称号的得2分,****协会颁发的优秀类、先进类企业(单位)荣誉称号的得1分。本项最多不超过2分。
二、招标文件P31“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代表资历、业绩”的评审标准“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执业资格的,加1分;本项不超过2分。”修改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代表资历、业绩”的评审标准“1、具有市政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执业资格的,加1分;本项不超过2分。
三、关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封套上写明不得开启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的修改: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09时0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0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修改为: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
招标人:****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