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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韶****人民政府:
《关于报审**市**区****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区****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9-440205-20-01-159432)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建设集中育秧车间800平方米,含种子仓库、基质仓库、消毒浸种区、基质搅拌区、穴盘仓库、智能流水播种区等。2.建设智能催芽密室200平方米。3.建设育秧大棚1280平方米。4.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等附属设施及育秧**。5.采购种子拌种机、收割机、托盘叠盘器、插秧机等配套设施设备。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534.85万元(见附件1),其中工程费用30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2.52万元(含设施设备费用、建设期利息费用),预备费用5.24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六、项目招标工作应按照核准的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开展(见附件2)。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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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局、****分局、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水务局、****中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