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4********393768G | 杨桂海 |
陈昭寰 | **省**市**区 |
******工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废弃包装物及容器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省**市**区 ******工业园 |
经度:112217.26 纬度: 225620.88 | ****环境局 |
| 2020-01-13 |
肇环建〔2020〕8号 | **** |
2019-12-18 | 4820 |
1100 | **** |
914********393768G | **** |
914********393768G | ******公司 |
914********947145X | 2023-07-31 |
| |
2024-10-30 | 2024-11-27 |
| https://www.****.com/gs/detail/5?id=41030WTKJ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增加废弃包装物及容器处理量17000 t/a,扩建后废弃包装物及容器综合利用能力达到20000 t/a | 增加废弃包装物及容器处理量17000 t/a,扩建后废弃包装物及容器综合利用能力达到20000 t/a |
无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分类除残(A、危废包装袋分选、B、200L闭口铁桶、C、其他规格铁桶(除200L闭口铁桶)、D、塑料桶) 2、含氰容器清洗及利用:(一级破氰、二级破氰、检验、清洗、入库) 3、包装袋清洗:污水处理污泥危废包装袋和盐类/化学品危废包装袋清洗工艺相同,将塑料袋放入滚筒式清洗机,通过滚筒翻转使塑料袋在水中翻转,通过塑料袋的翻转抛落形成摩擦,包装袋沾附的废物通过水的冲刷作用将沾附物分离,经四段清洗后的包装袋经旋转脱水后取出。 最终清洗废水和沉淀废渣均由第一级清洗水池排出,根据危废包装袋的物料特点,均属于重金属污染。清洗废水进入MVR蒸发结晶处理装置进行蒸发处理;沉淀废渣以重金属为主要污染物,定期清理后送至现有工程危险焚烧无害化处置车间焚烧处理。 4、200L闭口铁桶清洗利用:(倒残/吸残、整形、清洗、试漏、吹干、喷漆、烘干、入库) 5、废铁桶破碎清洗:(倒残/吸残、破碎、磁选、清洗/剥离、搓粒、三次清洗、入库) 6、废塑料桶破碎清洗:(清残、破碎、清洗分离、脱水、造粒、切粒、入库) | 1、分类除残(A、危废包装袋分选、B、200L闭口铁桶、C、其他规格铁桶(除200L闭口铁桶)、D、塑料桶) 2、含氰容器清洗及利用:(一级破氰、二级破氰、检验、清洗、入库) 3、包装袋清洗:污水处理污泥危废包装袋和盐类/化学品危废包装袋清洗工艺相同,将塑料袋放入滚筒式清洗机,通过滚筒翻转使塑料袋在水中翻转,通过塑料袋的翻转抛落形成摩擦,包装袋沾附的废物通过水的冲刷作用将沾附物分离,经四段清洗后的包装袋经旋转脱水后取出。 最终清洗废水和沉淀废渣均由第一级清洗水池排出,根据危废包装袋的物料特点,均属于重金属污染。清洗废水进入MVR蒸发结晶处理装置进行蒸发处理;沉淀废渣以重金属为主要污染物,定期清理后送至现有工程危险焚烧无害化处置车间焚烧处理。 4、200L闭口铁桶清洗利用:(倒残/吸残、整形、清洗、试漏、吹干、喷漆、烘干、入库) 5、废铁桶破碎清洗:(倒残/吸残、破碎、磁选、清洗/剥离、搓粒、三次清洗、入库) 6、废塑料桶破碎清洗:(清残、破碎、清洗分离、脱水、造粒、切粒、入库) |
无 | |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综合污水站:处理工艺采用“高级氧化预处理+调节池+SBR+缺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消毒+过滤”工艺。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处理站生化系统进行处理。 废气:A吸残、倒吸室废气和16#废铁桶破碎清洗机利用废气:吸残、倒吸室废气和16#废铁桶破碎清洗机利用废气各自经管道收集后共同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同经15 m高烟囱(DA018)高空排放。B19#废容器分选车间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同经15 m高烟囱(DA019)高空排放。C17#废塑料桶破碎清洗造粒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烟囱(DA020)高空排放。D15#200L闭口铁桶清洗修复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烟囱(DA021)高空排放。E含氰废液处理车间:经“喷淋吸附”处理后经25米高空排放。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为员工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污泥类包装袋产生的污泥、铁桶、塑料桶清洗过程产生的沉淀废渣、铁桶和塑料桶在倒残/吸残等工序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站产生的污泥。转运危废焚烧无害化处理车间车间焚烧处置。 | 废水:综合污水站:处理工艺采用“高级氧化预处理+调节池+SBR+缺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消毒+过滤”工艺。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处理站生化系统进行处理。 废气:A吸残、倒吸室废气和16#废铁桶破碎清洗机利用废气:吸残、倒吸室废气和16#废铁桶破碎清洗机利用废气各自经管道收集后共同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同经15 m高烟囱(DA018)高空排放。B19#废容器分选车间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同经15 m高烟囱(DA019)高空排放。C17#废塑料桶破碎清洗造粒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烟囱(DA020)高空排放。D15#200L闭口铁桶清洗修复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烟囱(DA021)高空排放。E含氰废液处理车间:经“喷淋吸附”处理后经25米高空排放。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为员工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污泥类包装袋产生的污泥、铁桶、塑料桶清洗过程产生的沉淀废渣、铁桶和塑料桶在倒残/吸残等工序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站产生的污泥。转运危废焚烧无害化处理车间车间焚烧处置。 |
原环评批复:废铁桶破碎清洗生产线(编号:16,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实际:吸残、倒吸室废气和16#废铁桶破碎清洗机利用废气合并排放,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同经15 m高烟囱(DA018)高空排放。说明根据厂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原环评批复:**包装袋清洗车间,实际:**包装袋清洗车间,最后并入原有的含氰废液车间。说明有利于污染物的集中收集和处理,属于有利的变动。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车间仓库设置气体浓度监控设施;车间仓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和导排措施,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设置消防管网,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建设事故应急池 | 已建立完整的环保管理制度 |
无 | |
|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 | 0 | 0 | 0 | 0 | 0 | |
9.273 | 1.82 | 11.683 | 0 | 0 | 11.093 | 1.82 | |
1.063 | 0.0055 | 1.298 | 0 | 0 | 1.069 | 0.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11.5 | 0 | 0 | 0 | 0 | / |
0 | 0 | 211.994 | 0 | 0 | 0 | 0 | / |
0 | 0 | 36.843 | 0 | 0 | 0 | 0 | / |
10.45 | 0.3888 | 12.576 | 0 | 0 | 10.839 | 0.38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综合污水站废水:处理工艺采用“高级氧化预处理+调节池+SBR+缺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消毒+过滤”工艺。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综合污水站废水:处理工艺采用“高级氧化预处理+调节池+SBR+缺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消毒+过滤”工艺。 |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pH值(无量纲):7.1~7.3、化学需氧量最大值浓度为:14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值浓度为:3.8 mg/L、悬浮物最大值浓度为:8 mg/L、氨氮最大值浓度为:0.049 mg/L、总铜最大值浓度为:0.05 L mg/L、总锌最大值浓度为:0.15 mg/L、挥发酚最大值浓度为:0.01 L mg/L、总氰化物最大值浓度为:0.004 L mg/L、动植物油最大值浓度为:0.72 mg/L、石油类最大值浓度为:0.25 mg/L、总镉最大值浓度为:1×10-4 L mg/L、总镍最大值浓度为:0.05 L mg/L、总铅最大值浓度为:1×10-3 L mg/L、总铬最大值浓度为:0.004 L mg/L、六价铬最大值浓度为:0.004 L mg/L、总磷最大值浓度为:0.04 mg/L。各个监测因子均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4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A吸残、倒吸室废气和16#废铁桶破碎清洗机利用废气:根据厂实际情况,吸残、倒吸室废气和16#废铁桶破碎清洗机利用废气各自经管道收集后共同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同经15 m高烟囱(DA018)高空排放。B19#废容器分选车间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同经15 m高烟囱(DA019)高空排放。C17#废塑料桶破碎清洗造粒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烟囱(DA020)高空排放。D15#200L闭口铁桶清洗修复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烟囱(DA021)高空排放。E含氰废液处理车间废气:收集的废气经“喷淋吸附”处理后经25米高空排放。 | A吸残、倒吸室废气和16#废铁桶破碎清洗机利用废气(DA018):VOCs评价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Ⅱ时段标准限值;二甲苯评价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B19#废包装容器分选车间废气(DA019):VOCs评价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Ⅱ时段标准限值;其他项目评价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C17#废塑料桶破碎清洗造粒车间废气(DA020):VOCs评价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Ⅱ时段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评价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D15#200L闭口铁桶清洗修复废气(DA021):VOCs评价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Ⅱ时段标准限值;其他项目评价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E含氰废液车间废气(DA009):**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氨和臭气浓度评价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VOCs评价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二甲苯、颗粒物、氰化氢和厂界非甲烷总烃评价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评价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 A吸残、倒吸室废气和16#废铁桶破碎清洗机利用废气:根据厂实际情况,吸残、倒吸室废气和16#废铁桶破碎清洗机利用废气各自经管道收集后共同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同经15 m高烟囱(DA018)高空排放。B19#废容器分选车间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共同经15 m高烟囱(DA019)高空排放。C17#废塑料桶破碎清洗造粒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烟囱(DA020)高空排放。D15#200L闭口铁桶清洗修复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烟囱(DA021)高空排放。E含氰废液处理车间废气:收集的废气经“喷淋吸附”处理后经25米高空排放。 |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排放口(DA018)处理后排放口,VOCs的最大排放速率均值为0.058 kg/h,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二甲苯最大排放速率均值为4.5×10-3 kg/h,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废气排放口(DA019)处理后排放口,VOCs的最大排放速率均值为0.022 kg/h,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二甲苯最大排放速率均值为1.0×10-3 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均值为0.092 kg/h,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均值为0.046 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废气排放口(DA020)处理后排放口,VOCs的最大排放速率均值为0.014 kg/h,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速率均值为0.062 kg/h,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废气排放口(DA021)处理后排放口,VOCs的最大排放速率均值为0.024 kg/h,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二甲苯最大排放速率均值为2.2×10-3 kg/h,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均值为0.094 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含氰废液处理车间排放口,氰化氢最大排放速率均值为1.0×10-3kg/h,符合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监测结果表明:上风向参照点〇1中,各污染物最大浓度分别为:VOCs <0.01 mg/m3、二甲苯<0.01 mg/m3、颗粒物0.108 mg/m3、非甲烷总烃0.43 mg/m3、氨0.04 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氰化氢<0.002 mg/m3、下风向监控点〇2~〇4中,各污染物最大浓度分别为:VOCs 0.41 mg/m3、二甲苯<0.01 mg/m3、颗粒物0.305 mg/m3、非甲烷总烃0.96 mg/m3、氨0.10 mg/m3、臭气浓度13(无量纲)、氰化氢0.003 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53 mg/m3。氨和臭气浓度评价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VOCs评价标准符合**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二甲苯、颗粒物、氰化氢和厂界非甲烷总烃评价标准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评价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合理采用防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合理采用防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6.1~60.2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8.4~51.3 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为员工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污泥类包装袋产生的污泥、铁桶、塑料桶清洗过程产生的沉淀废渣、铁桶和塑料桶在倒残/吸残等工序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站产生的污泥。转运危废焚烧无害化处理车间车间焚烧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为员工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污泥类包装袋产生的污泥、铁桶、塑料桶清洗过程产生的沉淀废渣、铁桶和塑料桶在倒残/吸残等工序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站产生的污泥。转运危废焚烧无害化处理车间车间焚烧处置。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车间仓库设置气体浓度监控设施;车间仓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和导排措施,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设置消防管网,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建设事故应急池 | 车间仓库设置气体浓度监控设施;车间仓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和导排措施,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设置消防管网,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建设事故应急池 |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给水系统方面:采用白诸镇给水管网作为供水水源,依托现有厂区铺设的较完善的供水管网。2、排水系统方面:全厂排水采取雨水和污水分流排放体制。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污管道排入白诸河,再进入**江,总排水量432.7 m3/d。厂区分生产废水排放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在厂区排水管网末端设置有事故水池,防止工厂发生事故时污水外排污染厂外水体。扩建工程排水系统大部分依托现有排水系统,****处理站需要对收集管网进行改建,最终排水通过**排污口排出后,****园区排污管网。3、供配电工程:现有的配电房已预留本项目的用电负荷,因此直接依托已建好的电网统一供电即可,无需增加供配电设施。4、机修车间:现有项目设置了一个机修车间,可承担全厂的工程机械及汽车的一级维护和小修工作,同时还可加工制作少量生产中应急的简单零部件,可依托。5、计量站:现有项目在生产区和管理区入口处设置一个计量站,满足扩建后全厂的需要,可依托。6、停车和洗车台:原有项目在生产区内计量****停车场,****停车场建有一个洗车台,洗外部车体的污水由设在洗车台四周的排水沟排出,进入沉淀池,满足扩建后全厂的需要,可依托。7、运输工程:进厂危废其运输依托原有工程。8、消防工程:扩建工程的消防废水纳入原有工程的消防系统,按3小时室内外消防水量计算,消防水量为594 m3,原有工程已建1000 m3消防水池一座,满足全厂消防用水的需要,可依托。9、固体废物:扩建项目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铁桶和塑料桶在倒残/吸残等工序产生的废有机溶剂、泥类包装袋产生的污泥、铁桶、塑料桶清洗过程产生****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原有工程危险废物焚烧无害化处置系统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可依托。 | 1、给水系统方面:采用白诸镇给水管网作为供水水源,依托现有厂区铺设的较完善的供水管网。2、排水系统方面:全厂排水采取雨水和污水分流排放体制。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污管道排入白诸河,再进入**江,总排水量432.7 m3/d。厂区分生产废水排放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在厂区排水管网末端设置有事故水池,防止工厂发生事故时污水外排污染厂外水体。扩建工程排水系统大部分依托现有排水系统,****处理站需要对收集管网进行改建,最终排水通过**排污口排出后,****园区排污管网。3、供配电工程:现有的配电房已预留本项目的用电负荷,因此直接依托已建好的电网统一供电即可,无需增加供配电设施。4、机修车间:现有项目设置了一个机修车间,可承担全厂的工程机械及汽车的一级维护和小修工作,同时还可加工制作少量生产中应急的简单零部件,可依托。5、计量站:现有项目在生产区和管理区入口处设置一个计量站,满足扩建后全厂的需要,可依托。6、停车和洗车台:原有项目在生产区内计量****停车场,****停车场建有一个洗车台,洗外部车体的污水由设在洗车台四周的排水沟排出,进入沉淀池,满足扩建后全厂的需要,可依托。7、运输工程:进厂危废其运输依托原有工程。8、消防工程:扩建工程的消防废水纳入原有工程的消防系统,按3小时室内外消防水量计算,消防水量为594 m3,原有工程已建1000 m3消防水池一座,满足全厂消防用水的需要,可依托。9、固体废物:扩建项目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铁桶和塑料桶在倒残/吸残等工序产生的废有机溶剂、泥类包装袋产生的污泥、铁桶、塑料桶清洗过程产生****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原有工程危险废物焚烧无害化处置系统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可依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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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