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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省**市寮步镇香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建设中心:
《关于报审**省**市寮步镇香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中心函〔2024〕3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省**市寮步镇香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441900-04-01-839506)。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主要解决香城片区新落户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项目总用地面积22686.07平方米,建设总建筑面积1094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401平方米,建设保障房1500套及配套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建筑面积30030平方米,及配套建设地块内室外配套工程。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55532.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849.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38.73万元,预备费用2644.4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寮步镇财政安排解决。
四、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改革局关于寮步镇香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寮投审〔2024〕7号)、《****改革局关于寮步镇香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变更的复函》(东发改寮投审〔2024〕14号)、《关于的复函》****分局回复意见)。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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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设局,****分局,****分局,****管理所,****中心,****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