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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竣工自主验收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地址:**市**区新塘****中心埔(沙埔塘西路2号)(地理坐标:北纬23度10分5.846秒,东经113度40分4.892秒)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413.3m2,建筑面积约4500m2,总投资500万元,建成运营后年产液体聚合氯化铝20万吨、液体硫酸铝5万吨、液体焦亚硫酸钠1万吨、液体聚合硫酸铁5万吨。
验收报告: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联系人:张生
联系电话:198****3497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