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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施工 | ||
澄清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及2.2.3款规定,现发出补遗书(第1号),列明招标文件中需细化、明确、修改和需向投标人澄清和解答的内容。本补遗书如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共 1 页,附件 0 份,请投标人查阅是否完整。各投标人密切****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人可****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136****5789 联系人:吴工
一、招标文件澄清
2、招标文件P47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26 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不计复利)”与招标文件P157页“投标函附录 10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17.3.3(2)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者不一致,以招标文件P157页后者为准。
招 标 人:****
日期: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