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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4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 ||
补充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做如下补遗及变更。
1、补遗书
本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固化清单以本补遗书发布的内容为准(详见公告附件)。
2、变更
原“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的要求为:
财 务 要 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个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4、近三个年度至少有2年盈利。 |
现变更为:
财 务 要 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个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近三个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60%; 5、近三个年度至少有2年盈利。 |
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如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更改。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与本补遗书有矛盾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