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人民政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5********0005号)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进行变更前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变更后):****
原建设单位:****卫生健康局
建设项目名称(变更后):****医院新院项目
原建设项目名称:****医院新院项目
建设位置:枫溪镇高厦村洋底片区FXHB202203-1地块
建设规模:门诊住院综合楼壹幢贰至壹拾贰层,污水处理站壹幢壹层,门卫室贰幢各壹层,地下室壹层,总建筑面积35331.45平方米。
公示类型:变更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5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局工程股查询。
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单位申述应由法人代表签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联系电话:****982 监督电话:****578
联系地址:**区**和信街4号
******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