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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8-26 15:15
180天 | ||
其他 | ||
280,000元 人民币 | ||
0 | ||
经评审合理低价法 | ||
**县海山镇坂上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澄清修改文件 各投标人: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下: 1、删除第3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表1投标总价量化表中第8项评审:
2、删除评标办法附注:8、行业先进单位评价: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由协会颁发的奖项的,应提供发证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cn/查询经民政部登记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承认。 3、缺陷责任期服务承诺内容及措施评审内容、评标办法附注序号修改均修改为8。 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不符之处,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均做修改,以此澄清修改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文件未涉及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2024年8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