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加一台燃气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24日至 2024年07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邮编:510900
联系电话:020-****622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增加一台燃气锅炉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位于**区鳌头镇和源路98号,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增1台50 t/h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新增热力供应能力11.10×108 MJ/a。 |
环评机构 | **蓝碧环境****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经预处理后回用。落实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的管理要求,施工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组织施工、加强工地管理、控制作业时间,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