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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排水防涝提质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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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 |
**县城排水防涝提质工程答疑公告01号
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代理**县城排水防涝提质工程施工招标。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予以发布:
问题1:本项目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中其他择优因素:获得2023年度**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得4分。按QYZB-2023-01版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其他择优因素条款为: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类奖项的施工企业与**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得4分。相对比两条款存在极大差异,2023年**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为25家,如按本项目其他择优因素:获得2023年度**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得4分此条款执行,就严重排斥25家**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以外的潜在投标人,甚至容易造成串标围标等情况,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请给予重视并修改此条款。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各潜在投标人应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中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