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骨灰大楼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殡仪馆骨灰大楼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 开标、评标、定标-6.2.4 详细评审阶段-表1 投标总价量化表
原文:
企业业绩 |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每有1项,调减10.0万元;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今未完成过类似工程的,调增20.0万元。 说明:本项最高调减20.0万元。 | 1.类似工程指: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800万元的公开招标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2.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合同提供关键页。 3.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未提供扫描件的,业绩不属于类似工程的;业绩时间不符合量化标准或备注规定的,按第2项标准处理。 |
现更正为:
企业业绩 |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今承接过类似工程的,每有1项,调减10.0万元;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今未承接过类似工程的,调增20.0万元。 说明:本项最高调减20.0万元。 | 1.类似工程指: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8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2.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合同提供关键页。 3.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未提供扫描件的,业绩不属于类似工程的;业绩时间不符合量化标准或备注规定的,按第2项标准处理。 |
二、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
2023年4月17日